為保護優良農田,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之1規定,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避免者外,不得徵收,但國防、交通、水利事業、公用事業供輸電線路使用者所必須或經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所需者,不在此限。 持分土地 /共有土地 / 繼承土地 / ~~~ 買賣 收購 ~~~ 0982-683151 龍 先生 更多內容請到我的goggle+ https://plus.googl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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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社子島大開發 進度&現況 ⛔封印解除 Vlog #1
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地政知識】~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可以徵收嗎?
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2018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畸零地買賣專區】~ 公告地價調整與地價稅關聯為何?
(一)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公告地價係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地價調查估計及評議,調查情形衡量各項影響地價因素,查估結果應核實反映市場地價動態,評議時已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要、民眾地價稅負擔及社會經濟狀況等因素,以適度反映市場交易價格變動,並達成地利共享之目標。
(二) 地價稅的計徵是依申報地價x課稅面積x適用稅率,而申報地價原則上是公告地價8成,所以公告地價是地價稅核課的基礎。
(三) 另地價稅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之土地合併計算地價總額計徵,土地愈多或土地價值高,負擔的稅額也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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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
【持分土地、畸零地買賣專區】~ 地上權住戶與房客,要如何減輕地價稅負擔?
依稅法規定,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土地所有權人。是地價稅係向土地所有權人發單課徵,與地上權住戶或房客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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