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畸零地.高價收購~~~0982683151~~~ 龍 先生

台北社子島大開發 進度&現況 ⛔封印解除 Vlog #1

2017年4月5日 星期三

收購持分土地~三立新聞:成德街法定空地 留下買路財! 地主店家互槓地權] [CG :M4


根據建築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官網)第11條:解釋法定空地
本法所稱建築基地,為供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其所應留設之 法定空地。
建築基地原為數宗者,於申請建築前應合併為一宗。前項法定空地之留設,應包括建築物與其前後左右之道路或其他建築物間之距離,其寬度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 應留設之法定空地,非依規定不得分割、移轉,並不得重複使用。由於建築法規定建築基地面積應含建築物本身所占之地面及應留設之法定空地;法定空地留設之目的在使建築物便於日照、通風、採光及防火等,以增進居住環境之舒適,安全及衛生。

【持分土地.道路用地買賣】台北市/新北市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收購,北市(大安、信義、北投各區道路用地大小米收購) 、新北市(新莊、五股、三重、土城、板橋各區道路用地收購)! 電洽 0982-683151 龍 先生

更多內容請到我的goggle+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