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分土地 / 買賣收購 ( 社子島開發淺談 台北的庄腳 )~~~0982-68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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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8日 星期一
【地籍清理專區】~ [38年12月31日以前登記之抵押權] 設定標的為共有土地,得否由共有人之一申請塗銷登記?
一、分別共有土地,如共有人之一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者,可由該設定抵押之共有人或其任一繼承人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申請塗銷。
二、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之全部土地設定抵押權者,可由任一共有人或其任一繼承人依地籍清理條例第28條規定申請塗銷。
收購共有
、持分
、繼承
土地 ~~~
0982-683151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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