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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社子島大開發 進度&現況 ⛔封印解除 Vlog #1

2022年10月31日 星期一

【地籍清理專區】~ 地籍清理主要程序

一、清查地籍。
二、公告。
三、受理申報。
四、受理申請登記。
五、審查及公告審查結果。
六、登記並發給權利證書。
七、異動或其他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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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地籍清理專區】~ 什麼是地籍清理

        臺灣光復初期因人民不諳法令,且地政機關人員法治觀念未臻健全,致有權利內容不完整或與現行法令規定不符之地籍登記,為澈底解決上述地籍問題,爰制定「地籍清理條例」,經總統於96年3月21日公布,以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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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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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3日 星期一

【地籍清理專區】~【寺廟或宗教團體土地之清理] 寺廟或宗教團體如何申請贈與公有土地?

一、寺廟或宗教團體於土地所在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公告之申報期間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公有土地管理機關申辦: 
(一) 申請書:應載明1.寺廟或宗教團體名稱及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姓名及住址;2.寺廟或宗教團體之設置沿革;3.申請贈與土地之標示;4.登記為公有土地之沿革、原因;5.日據時期迄今土地管理、使用或收益情形;6.非屬公共設施用地;7.土地使用現況圖說。
(二) 寺廟登記或法人登記之證明文件。 
(三) 現任寺廟負責人或法人代表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四) 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以電腦處理完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五) 日據時期經移轉為該寺廟或宗教團體所有,而未辦理移轉登記或移轉後為日本政府沒入,於地籍清理條例施行時已登記為公有者之權利證明文件。 
(六) 非屬公共設施用地之證明文件。 
(七) 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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