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島開發政策宣傳影片(10分鐘完整版)

2017年2月14日 星期二

收購持分土地~ 何種情況所有權人得申請一併徵收?以及申請時機?

1.得申請一併徵收之情況:
(1)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
(2)徵收建築改良物之殘餘部分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
(3)一併徵收之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殘餘部分,應以現金補償之。
2.申請一併徵收之時機:
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分別共有、公同共有土地、

台北市、新北市..等持分土地、畸零地、道路用地、

疑難土地~~~高價收購       0982-683151 ~~~ 龍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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